把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借给朋友,朋友骑车时发生了事故,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?福建交警公众号今天转载了一起典型案例。
案例详情表明,2024年4月,赵某受钱某之邀前往其家中小聚,席间二人共同饮酒。
饭后,钱某想去附近买些东西,便向赵某借电动自行车。赵某看钱某说话吐字清楚,而且去的地方不远,就把电动自行车借给了他。
之后,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与一辆违停在路边的大货车发生碰撞,随后入院接受了多日治疗。除了向大货车驾驶人提出赔偿要求外,钱某还向赵某主张15000元的各项损失赔偿。由于双方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,钱某最终将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。
最终,经过法院的沟通与调解,钱某和赵某达成了一致意见,赵某需向钱某赔偿各项损失总计15000元。
法官表示,在这起案件里,赵某既是电动车的所有者,也是共同饮酒的人,因此面临两方面的法律风险。
其一,共同饮酒者的安全保障责任:在共同饮酒的场合下,一同饮酒的人相互之间需要对彼此的人身安全承担一定的注意责任。要是明明知道对方已经饮酒,却还是把车辆借给对方使用,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没有尽到合理的提醒以及劝阻的责任。
其二,车辆出借时的审慎义务:出借人要保证借车人拥有驾驶资格,并且状态合适(比如没有饮酒)。要是因为出借车辆的行为间接引发了事故,出借人有可能会被判定存在过错。
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:若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,一旦借用人在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,导致第三方人身受伤、死亡或财产受损,车主若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——比如明知车辆本身有安全故障仍出借,或是明知借车人不具备安全驾驶条件(如处于酒后状态、属于未成年人等)却依然将车借出——那么车主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所以,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,切勿随意把电动自行车借给他人使用。
全民奇迹
类型:角色扮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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